各市司法局:
现将《司法部关于做好审核授予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司法部关于做好审核授予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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