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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关于2017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01-31 16:59     来源:法制处     作者: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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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3 号)的要求,现将我厅2017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司法部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把法治政府建设具体落实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进一步打造司法行政部门良好形象,推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司法行政管理干部和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两支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严格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诚信执业,法律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为“法治广西”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是依法界定部门职责。梳理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规范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桂政发〔2016〕80号)的有关要求,我厅在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布了我厅的权责清单,自治区本级权力事项共52项,与权力事项对应的责任事项共有446项。我厅根据自治区权力运行流程工作的有关要求,对本级权力运行流程进行编制,并积极上报编制稿。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有关权力下放文件的要求,对我厅原行政许可事项“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调整为其他权力,名称变更为“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备案”,实行备案管理。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对涉及我厅的“对司法部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认定的复审”等7项行政权力提出不进驻政务中心集中办理的建议。6月15日,印发了《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市、区)司法局要加强与本级机构编制部门沟通对接,与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两单融合”工作同步组织开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并按要求上报至司法厅审核。9月30日前完成本部门权力运行流程最终稿,并报自治区权力运行流程办审核;11月15日前,完成对14个设区市的权力运行流程的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二是厅党委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厅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司法行政部门转变管理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建设廉洁、高效、务实的司法行政队伍的重要举措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推进措施,有力促进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及时制定了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安排,印发了《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对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统一部署。

  三是多措并举加强建设,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我厅加强对各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要求各地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今年5月份,南宁市出台《加快推进南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成为我区第4个以两办的名义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设区市,党委政府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视和支持不断加强。2017年自治区财政落实2000万普法经费,用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知名度,增进人们的法律意识具有积极的作用。各地也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支持力度,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同时,我厅重点推动新增2000个村(社区)开展法律顾问聘请工作。在2015年和2016年连续2年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基础上,2017年新增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2000个,总数达到7000个。6月初,我厅制定各市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名额分配方案,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加快落实。2017年新增的200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已经全部完成,完成率100%。据统计,2017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咨询113077次,出具法律意见10143份,开展法治宣传12067场,审查法律文书3593份,参与矛盾纠纷化解11316件,收费代理案件616件。

  1. 认真做好厅规章立制工作,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制定并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分考核罪犯实施细则(试行)》(桂司通[2017]17号)。下发了《关于报送2017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2017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按照自治区法制办《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桂》(函法制函〔2017〕552号)要求,对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国法秘协函〔2017〕742号)明确的《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重点》《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目录》,对本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没有发现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桂政办电〔2017〕167号文下发后,我厅迅速对本厅1980年以来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根据自治区法制办桂法制函〔2017〕552号文件确定的《“放管服”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的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任务分工表》,我厅对本厅负责起草和实施的4个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继续保留,不需要修改、废止。  

  (三)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我厅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3号),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明确重大决策范围和事项,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遵循“调研、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会议决定”程序,做到在决策前进行调查研究、论证,广泛听取本系统各单位、有关部门和管理对象等各方面的意见,在会议研究讨论前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决策通过党委会、厅务会集体讨论决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根据《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桂发〔2016〕2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10年)》(桂司通〔2017〕106号)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告知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行政执法制度的建立,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促进行政执法工作合法化、程序化、规范化,切实做到程序正义。

  1.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紧密切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信息,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监督方式等事项。依托网络平台,在本厅门户网站上增加了“政务公开”和“公众互动”等专栏,并配备人员对专栏内容进行及时更新,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我厅大力推行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行业监管职能,提升法律服务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根据《司法部关于加快推行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司知》(通发通〔2016〕10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6〕224 号)等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推行广西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并建立了厅本级“两单一库一细则一计划”。同时,指导各市司法局建立“两单一库一细则一计划”。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纠正不规范的执法行为。为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确保“金砖会晤”、全运会、第十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等一系列重大活动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要求,2017年7月至9月,我厅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组成检查组,对我区贵港、玉林、北海、防城港、来宾、南宁等6个市的社区矫正执法及安全稳定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期间,检查组通过实地核查基层司法所执法情况、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情况,现场点验社区服刑人员,询问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查阅执行档案、工作档案等资料,核查重点案件,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等形式,掌握各地社区矫正执法情况和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情况。检查发现,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部署要求,重视落实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任务,着力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创新监督管理方式,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未出现重大违法问题,社区矫正工作持续保持安全稳定。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对符合受理范围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我厅都依法受理。严把行政复议决定关,按照《行政复议法》之规定,在法定时限内办结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公正做出复议决定。我厅设置了行政复议机构,配有行政复议人员,复议人员具有行政复议资格,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保证行政复议渠道畅通。2017年,我厅对一起涉及申请人不服柳州市司法局答复的行政复议案件,认真审核材料,在法定时间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同时,对三起涉及司法厅的行政复议案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司法部的答复工作。

  二是提高行政应诉水平,继续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自治区司法厅坚决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和部署,积极投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履职,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新的《行政诉讼法》修订颁布后,我厅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积极出庭应诉的要求,指派自治区司法厅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充分展示了一个负责的政府机关形象,勇于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努力实践“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完善仲裁登记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规范和加强仲裁机构登记管理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仲裁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仲裁机构的设立登记、变更备案、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

  1. 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理论学习的要求,我厅多次召开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法治讲座),组织领导班子认真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集体学习,让领导班子更加了解、掌握加强和规范公务员队伍的管理方向目标,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公务员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队伍的活力、效率和积极性,使我厅的行为决策更加符合法律要求。

  二是注重法制教育培训工作质量。2017年3月,组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干部赴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实务等内容的培训;6月,在西南政法大学组织举办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学习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内容。通过接受高水平老师的授课,让学员返回校园接受教育,学员普遍反响强烈。同时也为各地的法制干部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加深大家的感情,互相交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探讨解决的办法,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

  1. 加强理论研究,积极参与和开展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

  我厅积极参与司法部理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一带一路框架下涉外法律服务问题研究—以涉越南法律服务为视角》获得司法部立项。组织区内高校、律所等积极参加司法部“一带一路”建设研讨会论文征集工作,共提交5篇论文。

  为加强全区司法行政理论研究,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推动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2017年我厅加大理论研究申报单位的范围,扩大至各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6月初,印发了《2017年度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调研和理论研究规划课题》,在全系统收到86项申报课题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审,共确定立项45项,现各单位已按时报送课题,等待结项。

  (九)积极组织协调共建法治柳州、法治桂林、法治贵港,打造市厅合作升级版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定位,落实法治广西建设要求,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和服务功能,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能力,打造具有我区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体系,共同推进“法治城市”建设,我厅经和柳州市、桂林市、贵港市沟通,于2017年12月20日在南宁市举行柳州市、桂林市、贵港市人民政府与自治区司法厅共建“法治柳州、法治桂林、法治贵港”签约仪式。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重要职责,通过市厅合作,我厅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不断打造提升“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覆盖城乡、优质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搭建多层次、多媒介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积极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加美好生活的向往,让老百姓得到更切实、更充分的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厅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一些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还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少数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工作主动性和创新意识不够;部分执法人员的主动学习意识有待加强,依法行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18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之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动全社会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格局,为加快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主要是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队伍法律专业人士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参与国家和自治区立法活动,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积极贡献,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参与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坚持法治引领,全面推进法治广西建设

  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依法治国、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提出的明确要求,大力推进法治广西建设。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化领导干部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广泛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实践,促进德法共治,增强全社会尊法学习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1. 继续加强地方性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配合司法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等有关单位推进立法工作,对征求意见的规范性文件认真提出意见。做好本厅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备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保证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1. 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加大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力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断促进司法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

  1.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培训工作

  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抓好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围绕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根据行业特点、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坚持学用结合,知行统一的原则,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和法制干部业务培训。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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