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设区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已纳入2017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范围,为做好考评工作,现将《2017年度设区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自治区法制办法治政府建设指导处 马瑞(15278761811)程静(18077107878)。
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
2017年度设区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7年度设区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我办于2017年12月8日召开各设区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座谈会,充分听取了各设区市法制办对考评工作的意见,并确定共性指标和职能指标的目录清单。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设区市指标考核工作规范的通知》(桂绩办发〔2017〕23号)要求,并结合各设区市法制办的意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考评时间
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1月20日。
二、考评主体、内容和对象
(一)考评主体
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考评内容
《2017年度设区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和《2017年度设区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创新争优和扣分事项考评细则》规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评对象
全区14个设区市。
三、考评程序
在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自治区法制办具体组织集中考评,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实地核验。
(一)自查自评(2017年12月29日前)
各设区市对照年度绩效考评指标,逐项检查完成情况,开展自查自评,按照确定的目录清单将相关材料上传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评资料报送系统(以下简称“考评系统”,系统操作指南另行下发)。各被考评对象要指定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对接、联络事项、资料上传等工作。
请各设区市于2017年12月25日前,将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书面传真至0771-2816195。
(二)集中考评(2018年1月 2日前)
自治区法制办通过考评系统逐项对指标进行考评,填写《设区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集中考评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提出需要进行实地核验的考评对象和实地核验的具体内容。
(三)实地核验(2018年1月10日前)
自治区法制办从有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核验组,分赴需要实地核验的设区市对需要实地核验的下列内容进行核验,填写《设区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实地核验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1)不宜通过考评系统上传的证明材料;
(2)通过开启追加附件后仍不能证明工作完成,需现场查看的证明材料;
(3)因证明材料数量较多,集中考评阶段未上传的部分证明材料;
(4)自评分为满分、集中考评阶段发现问题的指标及其证明材料。
(四)汇总及反馈(2018年1月12日前)
自治区法制办对集中考评和实地核验的分数进行汇总,将考评分数书面反馈至各设区市,各设区市如对考评分数有异议,请以设区市依法行政办名义于2018年1月14日前通过传真方式,向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见附件3)。
(五)上会审定(2018年1月16日前)
自治区法制办对复核申请进行处理并提出具体意见,报请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报送考评结果(2018年1月20日前)
自治区法制办根据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考评结果,形成考评报告和《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设区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评指标年度考评结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通过自治区绩效管理系统平台报送自治区绩效办,并报送评分报告纸质版本。
四、其他事项
根据《2017年度设区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创新争优和扣分事项考评细则》开展加分和扣分考评。
4.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设区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评指标年度考评结果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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