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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督查工作要点开展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化“放管服”工作总体情况及成效
(一)国家决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
经自查,近两年没有涉及我厅的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故不存在取消下放不同步、不协调,配套措施出台不及时的情况;不存在下级政府承接下放事项能力不足,对有些事项接不住、接不好的现象;不存在变相审批,也没有上级政府(部门)收回的事项。
(二)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7)25号)精神,涉及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项,即:“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我厅已于2017年3月9日将我厅取消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关于调整自治区司法厅窗口政务服务事项的函》(桂司函〔2017〕25号)报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此取消事项已实行备案管理。
(三)严控新设许可情况。
我厅的行政审批事项都是依据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相关文件设定,没有自行设立审批事项或自行制定地方政府实施的情况。
(四)优化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厅制定印发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自治区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各个阶段的时间节点要求开展工作,全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权力运行流程优化工作,在梳理、明晰、确认行政权力基础上,明确其对应承担的责任,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同时,要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工作,与各市、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同步组织开展。对经确认保留的行政权力,依照自治区制定的统一标准,依法依规逐项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确保全系统的行政权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对应、有效衔接”。2017年3月,动员培训已经完成;编制流程阶段:4月以来,我厅已完成权力运行流程编制的初稿并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材料审核组进行初审。待材料组交叉审核完毕,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研究后,送厅主要负责人审定,形成最终稿,再报送自治区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五)国家和自治区电子政务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平台建设。目前我厅已制定《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工作的方案》,目前正在建设法律援助系统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系统建成后将实现全区法律援助服务和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信息、结果信息和基础信息的整合。今年计划建设社区矫正管理系统、人民监督员管理系统、律师业务管理系统、基层工作管理系统。目前已落实建设资金,预计今年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并开展系统建设。二是积极推进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应进的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纳入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目前,我厅已有34%的行政许可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操作实现相关事项申请办理,真正体现了便利利民的原则。
(六)全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应用情况。
我厅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共32项,应进的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纳入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办理。
(七)电子证照库建设情况。
目前我厅尚未建设业务应用系统,无法建设电子证照库。
(八)数据交换与共享工作情况。
目前我厅已按照要求对接自治区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通过人工上传的方式上传律师事务所信息、律师执业信息、公证机构基本信息、公证员信息、司法鉴定机构登记信息、司法鉴定人信息、基层法律服务所信息、机构荣誉表彰信息、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信息和处罚信息的数据。同时,按要求将行政许可审批结果在发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外公示,其数据分别在自治区发改委的归集信息平台和本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公示。
(九)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注重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利用媒体、网络、公开栏等资源,广泛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审批工作的项目、要求、流程和规则,将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设立依据、工作要求、服务承诺、参考文本等内容刊载在自治区司法厅门户网站、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广西司法鉴定网站上,需要办理相关审批项目的群众可以足不出户通过网络查询到办理的规则、流程并下载文本格式。同时,制作服务指南等摆放窗口,方便办事单位和群众查阅、咨询,最大程度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条件。目前,我厅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的是“一站式”、“一个窗口”受理、办结的模式。我厅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7大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法定工作日一般在20-22个工作日,我厅窗口提速承诺为9个工作日,办理速度提升了约60%。建立了现场受理审批、咨询、解答、监督等工作制度,提升了政务服务工作透明度。
(十)切实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承接、下放、监管、服务各项工作。
按自治区政务管理办公室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业务规范化管理。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调整、取消和司法部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进一步修改审批事项流程对我厅70多项(小项)审批项目,按照新的格式要求,重新进行修改,大力推进简化办事流程,以最简的程序、最少的环节,最高的效率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截止5月底,共办理审批事项477件。
二、存在问题
(一)权力运行流程工作还需要沟通协调。一是有部分行政权力还需要与自治区编办进行沟通协调,列入我厅的权责清单,否则容易出现行政权力的缺失,如行政给付中的法律援助。二是有部分行政权力按照贵办要求需进入政务中心窗口办理有关业务,我厅认为此部分行政权力进入窗口办理与实际情况有出入,需要进一步协商沟通。
(二)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我厅自2010年就启动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项目立项,后因在项目可研阶段无法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项目可研审批尚未获得自治区发改委的批复。目前,我厅前一阶段信息化建设还处于硬件建设阶段,除了OA办公自动化和视频会议系统外没有任何业务应用系统,影响了电子证照库建设、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等相关平台建设的开发和使用工作。
三、解决措施
(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积极推进项目立项工作。抓住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机遇,努力争取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2016年10月中旬,自治区党委常委会181次会议通过加强我区法治建设的有关事项,其中涉及加快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项目。2017年自治区财政给予财政经费上支持。目前,我厅正在进行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工作,预计于2017年10月之前可以将相关方案报自治区党委政府。
(二)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目前我厅正在建设法律援助系统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系统建成后将实现全区法律援助服务和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信息、结果信息和基础信息的整合。所有系统在设计阶段都已考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网上政务服务一体化、电子证照库以及的广西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平台对接要求,建设完成后将会完成与自治区相关平台的对接,按需提供信息共享,建立相关工作模式和规章制度,提高公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信息流转效率。
(三)强化培训推广。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强电子政务技术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政府公开的专业化队伍。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
四、意见建议
建议自治区政府帮助解决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立项问题,同时批准同意资金筹措的办法和渠道,使我厅信息化工作早日迈上新台阶,为我厅开展网上政务服务一体化、电子证照库建设以及的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提供基础保障。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7年6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卢姮,5849200,138788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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