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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办关于进一步精简指标的工作要求,我厅再次对拟下发的2017年度设区市法治建设专项绩效考评指标进行认真筛选精简,经修改完善后现再次报送贵办,请予审定。
联系人:杨 波 ,电话0771-5888148 , 交换号026。
附件:2017年度设区市法治建设专项绩效考评任务目标设
置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7年6月27日
附件
2017年度设区市法治建设专项绩效考评任务目标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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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三级指标 |
拟设分值 |
完成时限 |
评分细则 |
牵头考核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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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完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 |
2 |
2017年12月31日 |
1.按照2016年自治区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明确要求制定配套文件。全部完成得1分,每少出台1项配套文件扣0.5分,扣完为止。 2.报备文件合法合规,没有被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党内法规工作机构书面提醒或者纠正得1分,每被提醒或者纠正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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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施宪法宣誓制度。 |
1 |
2017年12月31日 |
选举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举行宪法宣誓活动。有宣誓人员名单、活动图片得1分,少一项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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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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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
1 |
2017年12月31日 |
各相关部门办理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应在案件办结后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依法公开处罚结果,并及时归集到“信用广西”进行公示的得1分。每发现一个案件未按要求公开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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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机制。 |
1 |
2017年12月31日 |
将法治教育纳入市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培训内容,有教学计划、教学培训图片得1分,每缺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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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立宣讲团开展法治宣传。 |
2 |
2017年12月31日 |
组织至少两场以上宣讲报告会,每次有会议通知、现场图片等得2分,每少一项扣0.5分。 |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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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三级指标 |
拟设分值 |
完成时限 |
评分细则 |
牵头考核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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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2.落实领导干部、司法机关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 |
3 |
2017年12月31日 |
1.在2017年度社会稳定动态排名中排前4名的市得2分,第5-8名得1.5分,第9-12名得1.分,第13-14名得0.5分。 2.对有领导干部等干预司法活动记录,并落实责任追究等要求的得1分,未落实责任追究等要求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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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机制。 |
1 |
2017年12月31日 |
在市信访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开展法律服务。挂牌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有工作方案和服务记录得1分,每缺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自治区信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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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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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年12月31日 |
辖区内存在“扫黄打非”案件的,年内开展重点个案督办指导,通过下发督办函,现场协调指导,案件内审等形式提出指导意见,并于年底前形成专项工作总结得1分,否则不得分。 |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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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加强检务公开建设 |
1 |
2017年12月31日 |
年底前组织开展1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有活动方案和现场图片)得1分,每缺1项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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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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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三级指标 |
拟设分值 |
完成时限 |
评分细则 |
牵头考核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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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
1 |
2017年12月31日 |
组织参加青少年法治知识网络大赛活动,有组织参加活动通知及开展活动情况资料得1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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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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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7年12月31日 |
1.年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每个班子党委(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不少于2次得1分(有学习议题、有学习图片、有学习记录),每少1次扣0.5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推进法治文化创建活动,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法治文化生活。在市本级门户网站及官方微信或微博等开设有关法治文化内容专栏并有宣传内容得1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3.开展法律惠民,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结合本市实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有活动通知或方案、图片和总结得1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4.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全区统一普法考试得0.5分,否则不得分。市本级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考试参考率达95%,合格格率达95%得0.5分,两率有一项不达标不得分。 |
自治区司法厅 (广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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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推进依法治理,加强环境监督管理。 |
2 |
2017年12月31日 |
1.及时准确填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系统。信息填报完整得1分,不完成1件案件扣0.5分,扣完为止。 2.填报工作中无弄虚作假的得1分,每发现1起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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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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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加强商务诚信建设。 |
1 |
2017年12月31日 |
至少开展1次全市范围的商务诚信建设宣传活动(有活动方案、图片)得1分,每少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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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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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专题考评总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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