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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7-04-18 15:3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网站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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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各市司法局,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

为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推进会议和《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司发通〔2016〕137号)精神。把握好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全面实施国家科技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重要机遇,利用好我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后发优势,进一步科学合理地统筹推进我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五个统一”的信息化建设指导思想,科学合理地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建设工作是一项具有高度系统性、科学性、组织性的工作。目前我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存在着重复建设、信息孤岛、各自为政的诸多问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信息化建设没有实现有效的资源整合。为科学合理地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建设工作,自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推进会议召开以来,自治区司法厅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对落实贯彻有关会议精神,研究提出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五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推进的指导思想。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将思想统一到这一指导思想上来,为下一步整合资源、统一标准、规范建设,充分利用好后发优势,实现我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弯道超车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是加强统一领导。为加强对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领导,经司法厅党委研究同意,目前已成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推进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的总体建设。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在根据这一工作部署,在统一领导下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总体建设方案和统一的建设标准,分步骤分年度有计划地统筹推进各系统各地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要把贯彻这一指导思想作为信息化建设的头等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

二是做好统一规划和顶层设计工作。信息化建设的系统性、多样性特征决定了顶层设计和统一规划建设是做好信息化建设的关键和前提。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根据这一要求正在推进相关工作,并建立了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专家技术咨询机制,加强总体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的相关技术论证,加快推进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顶层设计和统一规划的工作。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将信息化建设主动纳入统一规划的总体建设方案,做好主动对接,确保在总体建设和统一规划的框架内推进具体建设工作,优化建设资源,节约建设资金,避免重复建设。

三是按照统一的建设标准实施信息化建设。标准体系建设是关系我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全面统一标准才能保障信息化建设的规范统一、科学适用,才能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和高效的业务协同。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信息化建设实践中要高度重视建设标准的统一性,将建设标准统一到自治区司法厅拟制定的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中来,在数据标准、应用标准、接口标准、管理标准等各个方面保障信息化建设的协调统一。

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的统一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系统性和复杂性要求在开展信息化建设时要建立完善统一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运行机制。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既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也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切实做好分级负责、各负其职,加强本系统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统一管理,在建设需求确定、建设资金筹措以及项目建设实施推进等方面要落实好建设任务和责任。逐步建立和规范信息化工作机构,加强信息化工作队伍建设,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上下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

五是统一推进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在总结前期建设工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根据信息化建设的特点,统一思想加快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统一推进。在做好整体设计方案和统一建设标准的前提下,加强具体项目的统一推进,在项目设计、审批和项目招标等方面由自治区司法厅负责总体实施,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自治区监狱局、自治区戒毒局以及各市司法局根据各系统各单位建设的实际需求,结合总体资金筹措情况,研究确定阶段性(分年度或分期)建设需求,充分参与总体方案的制定,并各自负责做好本系统本单位项目建设的具体实施。

二、建立规范统一的工作机制和程序

为科学合理地统筹推进信息化相关工作,在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信息化建设专家技术咨询机制的基础上,要组建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班子,建立一套规范的、统一的工作机制,按照一定的程序来统筹协调解决全区司法行政各个系统、单位在信息化建设工作中碰到的具体问题,特别是为一些难点、重点问题建立起一个高质高效地解决途经和渠道至关重要。一是涉及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整体设计、建设标准、投资概算等重大关键问题应综合考虑各系统、各单位的建设需求,形成具体方案报领导小组审议。各系统、各单位既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又要充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准确把握好建设需求,做好前期调研和需求分析,充分参与研究论证的过程,确保信息化建设的水平和质量;二是各系统各单位要及时解决在信息化建设工作中碰到的有关具体问题,对不涉及项目整体实施中的数据交汇、接口对接、标准统一的问题,要不回避困难、不上交矛盾,积极主动努力推进建设工作。对需要统筹考虑解决的问题,也要主动汇报、主动对接,避免造成影响全局的情况出现;三是有关上述工作由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班子负责具体统筹、协调,各系统各单位要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三、科学合理地处理好已建项目和在建项目与即将投入建设项目之间的衔接

为了既保证信息化建设的整体协调和统一,又不影响监狱、戒毒系统及各市司法局在建项目的实施,科学合理地处理好已建项目和在建项目与即将投入建设项目的衔接。一是要充分掌握情况,摸清全区各系统各单位已建项目的底数,做好基础工作,为总体设计提供依据和条件;二是做好在建项目在数据交换、功能交汇以及整体架构设计等技术方面的对接,根据总体方案和统一标准进行相应的建设调整;三是对即将投入建设的项目,要充分考虑对各系统各单位已建项目的整合利用,从节约建设资金,加快建设的角度推进相关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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