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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各区直律师事务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新的社会阶段人士(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统战工作高度重视,为此,党中央在今年2月23日至24日召开了全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意见)(中办发〔2017〕15号)。为贯彻落实会议和《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根据会议和意见要求,现将报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附件1《自治区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登记表》,推荐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2,并于2017年4月21日17:00前将附件1的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直接送达或邮寄厅律管处(自治区司法厅2号楼307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报送要求
各单位在推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时,应注意审查推荐人士符合下列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业务能力过硬,业绩突出,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
(3)未有违法违规记录,群众认同度高;
(4)推荐对象为社会专职执业律师(不含兼职、公职、公司、法援律师);
(5)推荐对象以党外人士为主。
联系人:潘红玉 电 话:0771—5878593(传真)
邮 箱:gxls2011@126.com
附件1:自治区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登记表
附件2:各市司法局及区直律师事务所推荐名额分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行政审批处)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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