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政策实行的第三个五年期(2012-2016年)的最后一年。为全面了解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实施情况,进一步改革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根据司法部部署要求,自治区司法厅将派出调研组于2017年4月12日-28日到各市开展调研,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调研时间:4月12日-28日(赴各市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二、调研组人员
王惠琴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陈碧清 自治区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处处长
刘美丽 自治区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处主任科员
三、调研重点内容
(一)2002-2016年,A、B、C三类法律职业资格授予人员的数量。
(二)法院、检察院系统、律师公证行业用人基本情况,包括有关政策规定、职业、就业等情况,并从本行业角度预测未来3年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区分A、B、C证)的需求数量。
(三)对下一步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政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比如学历条件、适用地区范围、合格分数线等方面。
四、调研形式及相关准备工作
1.调研组将在各市司法局召开座谈会,由各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公证律师科科长、国家司法考试机构负责人参加。
2.请各市司法局负责邀请本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政工部门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3.请各市针对调研重点内容撰写书面报告,并提前协助做好相关统计表格的填写工作(详见附件),座谈会前一并交给调研组。
联系人:刘美丽 电话:0771-5849116
附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执业情况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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