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柳州市、梧州市、玉林市、河池市司法局政治部,自治区监狱局、戒毒局政治部:
接司法部办公厅通知,2016年下半年开展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通过基层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社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复核及申报,并在全国范围公示,经人社部、司法部审批,表彰对象名单已经产生(我区“双先”表彰名单附后)。司法部高度重视这次“双先”评选,为确保表彰质量,要求各地对本地“双先”表彰对象进行二次复核。
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对所属集体、个人情况再次了解核对,填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双先”表彰对象复核报告单》(见附件),于2017年4月5日前传真至司法厅政治部(原件以邮寄方式上报)。
附件:广西获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双先”表彰名单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双先”表彰对象复核报告单
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
2017年3月29日
联系人:许萍 0771-5851236(兼传真)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