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根据自治区党委督查室《关于填报2017年度广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桂督发〔2017〕16)要求,经转发相关处室认真研究,我厅对涉及我厅的第61、62项工作任务作如下情况说明:
一、关于第61项工作任务的说明
《广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作任务分解表》第61点工作任务,我厅作为责任单位配合自治区产权局建立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建立知识产权仲裁快速反应协调机制。我区仲裁机构管理部门为自治区法制办,负责对我区仲裁机构日常业务工作的指导。我厅只承担仲裁机构登记管理职能,无法指导、协调仲裁机构的相关工作开展。因此,我厅没有相应的工作任务填写。
二、关于第62项工作任务的说明
第62项“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加强公益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按照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法律援助是一项保障性法律制度,为困难群众和特殊人员(主要是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服务(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知识产权没有纳入到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因此,我厅没有相应的工作任务填写。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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