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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专家技术咨询机制的通知

2017-03-27 11:1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网站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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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各市司法局,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协会)

为加强我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充分做好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顶层设计、建设规范标准制定等方面技术论证,有效解决在建设过程中碰到的技术难点和问题。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研究,决定建立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专家技术咨询机制,邀请部分科研机构、区内高校及科技企业的技术专家为我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咨询专家的组成

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技术咨询专家委员会成员由以下范围的技术专家组成:1.负责项目审核的相关职能部门的技术专家;2.科研机构的技术专家;3.区内高等院校的技术专家;4.参与司法部信息化建设标准制定的技术专家;5.我厅购买的信息化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的技术代表。

目前我区司法行政信息化技术咨询专家委员会的专家人员名单如下:张庆彪(自治区发改委高技处副处长)、梁昊(自治区财政厅信息办副主任)、杨磊(广西科学院应用物理研究所所长)、林东(广西电子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兰瑞乐(广西师范学院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主任)、赖毅(上海和为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架构师、技术官)、余凌凡(广西南宁科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代表)。

三、专家动态调整机制

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需求,及时解决好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不可预见的技术困难和问题,我厅将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技术咨询专家的人员进行相应的调整,适时邀请和增补有关专业的技术专家。

四、开展技术咨询的方式及范围

根据开展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实际需求情况,以研讨、评审等方式不定期召开技术咨询会议。同时根据具体咨询的技术范围,从专家人选中选取相应专业和特长的专家参加会议,为我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在总体设计架构、建设标准制定、建设方案及项目评审等方面提供技术咨询。

   五、技术咨询劳务费的支付标准

参照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劳务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5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劳务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52号)的相关标准,按照每半天500元/人的标准支付专家技术咨询报酬,省外的由我厅负责专家的往返路费和在邕的住宿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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