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平乐县、藤县、合浦县、灵山县、平南县、田东县、宜州市、凭祥市、南宁市西乡塘区、柳州市鱼峰区、防城港市防城区、玉林市玉州区、贺州市八步区、来宾市兴宾区司法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经厅领导同意,由自治区戒毒局举办全区司法行政戒毒康复结对帮教千人计划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3月16日至17日上午,为期一天半。
二、培训地点
崇左市凭祥市司法局。
三、培训内容
(一)禁毒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解读;
(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康复)人员后续照管工作制度及业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制度及业务。
四、参加培训人员
(一)各试点司法局负责后续照管工作的科(股)室负责人1人;
(二)各试点司法局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后续照管、自愿戒毒康复统计报表工作的人员1人;
(三)各试点司法局建立的后续照管服务中心、后续照管服务工作站具体从事后续照管工作的人员6人;
(四)平乐县、合浦县、灵山县、平南县、田东县、宜州市、南宁市西乡塘区、贺州市八步区、来宾市兴宾区司法局局长助理。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参训单位于2017年3月14日12:00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戒毒办公室。培训名单由参训单位报送。[联系人:罗冰,联系方式:0771—2299166(兼传真)、2299295(传真),13978899220] ;
(二)请各参训单位于2017年3月15日17:00前到崇左市凭祥市锦华国际大酒店一楼大厅报到(地址:崇左市凭祥市金象大道18号,酒店总台电话:0771-6460999);
(三)请各参训单位自带移动储存设备拷贝课件内容;
(四)参训人员往返交通、住宿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
(五)参加培训的县(市、区)司法局由所在市司法局负责通知报名。
附件:全区司法行政戒毒康复结对帮教千人计划工作培训班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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