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自治区司法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贯彻意见如下:
一是深化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和载体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执行信息发布程序、法律审查和保密审查工作。根据职能设置和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对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不断进行更新调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支撑。提升门户网站建设水平,拓展门户网站功能,不断拓宽司法行政信息发布渠道,有效回应公众需求。
二是推进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做好厅本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行政能力等共6类52项的公告工作。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在司法厅门户网站上公布自治区司法厅2016年部门决算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不断提高信息透明度。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在厅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司法行政国家司法考试、聘请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仲裁登记等社会公众服务信息,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每年第一季度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自治区司法厅上一年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服务事项目录的建设。对所有除涉密事项外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年内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通过司法厅门户网站全面公开,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建立网上预审机制,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的网上办理模式,改进服务质量。全面公开服务信息。通过司法厅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与服务事项相关的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及时公布审批事项结果,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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