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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度司法鉴定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2017-03-09 10:5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网站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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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各司法鉴定机构:

   根据《广西司法鉴定协会》、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的要求,现就举办2017年岗前培训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符合鉴定人基本条件,拟申请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人员;因特殊原因并经同意没能参加2016年度培训的司法鉴定人;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司法鉴定人助理,可自愿参加。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3月14、15、16日

地点:绿都大酒店南宁市七星路133-1号

三、培训方式

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方式进行。

四、培训内容

内容主要为司法鉴定总论、概述,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新修订《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质量管理、文书规范,出庭作证的基本要求,司法鉴定职业道德、预防和处理投诉工作的相关知识。

五、培训考核及结果使用

(一)采取闭卷考试和考勤两结合的百分制进行综合计分(总分100分),其中考试分占总分70分,考勤分占总分30分(每天记考核分10分),综合评分不达80分不予颁发培训合格证明。

(二)结果应用:培训班的合格证书作为申请准入和延续司法鉴定人登记必须提交的材料之一。

六、培训费用

(一)岗前培训:培训费650元/人

(二)注意事项:培训费含中、晚餐。住宿费用由学员自理,由于酒店提供的住宿标准不同,需具体了解和提前订房的请自行与酒店联系。

(三)缴费方式:各相关鉴定机构按每期人数,以机构为单位将本机构参训人员的培训费转入协会账号(转账时需写明机构名称和人数,协会账号:45001604 6550 5070 3278,开户行:南宁建设银行新华支行,单位名称:广西司法鉴定协会),培训不接受现金缴费的方式,缴费时须注明机构名称。报到时须将银行回单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交予会务组。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预通知的报名情况,培训班人员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各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部门要负责及时通知本辖区参加培训的人员,区直各司法鉴定机构负责本机构人员的通知,核对好培训时间参加培训。

(二)酒店住宿情况,住宿标准:普通标准间140元/间含早餐,豪华标准间170/间含早餐。报名住宿和需要午休房的学员,可参考住宿标准,自行跟酒店进行预定。

(三)报到时,各机构必须安排专人到会务组进行报到,领取培训资料。在报到时每位参训人员需提交1份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2寸个人近期免冠上半身照片交会务组。在参加考试时,参训学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

(四)本次培训考核合格后将颁发证书。

(五)联系方式:

1. 会务组联系人:杨  琳  0771—5881053,13457077347;

  财务联系人:黄丽华  0771—5849237,15678850700。

2. 饭店联系电话:0771—2020999、2020998

附件:2017年度岗前培训班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  广西司法鉴定协

2017年3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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