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高度重视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拟于今年组织召开“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会”。根据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关于报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调研报告的通知》要求,为深入了解和掌握我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配合会议的召开和推动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现向你们书面调研本市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材料内容
(一)本市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
1.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人数及学历、资质有关情况;
2.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基本形式;
3.本市辖区成立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者组织及其运行情况;
4.本市辖区建立的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基地及运行情况;
5.本市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召开的重要会议、出台的政策文件;
6.本市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经费保障等情况。
(二)本市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进展、成效及特色做法。
(三)目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四)对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景展望,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意见建议。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司法局要高度重视,落实专门人员,围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结合本市的实践探索,深入掌握实际情况,认真开展研究分析,客观反映工作成绩和困难,确保材料数据真实准确,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3月16日17:30前盖章传真至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电子版报送邮箱gxsqjzc@163.com(邮件名称请标明“某某市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报告”字样)。
联系人:刘日航 黄 鸥 0771-5853925(兼传真)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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