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绩效办: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意见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厅发﹝2015﹞17号)文件要求,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绩效办、自治区司法厅共同开展全区法治建设专项考评工作,由我厅负责实施考评工作任务。目前工作已完成,现将2016年区直单位法治建设绩效考评结果报告如下:
按照区直法治建设工作绩效考评指标内容(桂政法﹝2016)46号)文件要求,区直各有关部门逐项对照收集公共指标、职能指标、创新加分指标等证明材料,并上传到自治区绩效管理系统。我厅组织专人对各有关单位上报的各项指标内容进行了认真核验,并督促部分区直单位按要求及时上传核验材料。目前,参加2016年区直法治建设绩效考评的区直各单位均已按法治建设工作绩效考评指标内容要求完成上报任务,材料已审核通过,均获得15分满分。
附件:各有关单位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7年2月15日
附件
各有关单位名单
自治区纪委机关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 自治区信访局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环保护厅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文化厅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自治区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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