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公司律师办公室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关于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02〕79号)、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司通〔2004〕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司律师管理办法(试行)》(桂司通〔2014〕168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成立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公司律师办公室,办公场所设在南宁市民族大道38-3中国华融广西分公司办公大楼10楼。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公司律师办公室由自治区司法厅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并接受广西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
此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6年6月2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