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绩效办的悉心指导下,司法厅党委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积极发挥绩效管理在推动工作落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方面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带领司法行政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齐心协力抓落实、转作风、促成效,扎实做好司法行政各项任务,推进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全力为我区“双核驱动、三区统筹”战略和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一、绩效考评组织领导机构得到加强
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绩效考评工作,组成以厅党委书记、厅长为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厅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绩效考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多次对绩效工作的推进、落实进行部署指导,绩效考评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领导小组在厅政治部设立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绩效日常工作,强化与各部门沟通协调,传导绩效管理压力,运用绩效管理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形成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为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夯实基础。
二、各项指标全面完成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考核细则》,以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教育中心以及“温馨之家·贴心服务”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一平台六中心”建设)为重点,推动法律服务平台站点全覆盖。加强便民利民服务建设,简化受理程序,进一步拓展和延伸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和网络建设及法律服务资源整合,进一步实现各类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加快打造司法行政“12348”法律服务网络载体和平台。完成自治区本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建成“温馨之家.贴心服务”法律服务中心119个。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拓展延伸,建立法律服务人员巡回、值班、代办等制度,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二是法律服务中心大局,服务保障民生成效不断提升。积极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率先完成法律顾问聘请工作,8名律师担任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各市县(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78名律师担任14个市政府法律顾问,285名律师担任区111个县(市、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乡镇政府、事业单位、村委会法律顾问4434个。全区律师共担任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4646家。服务“一带一路”、“三区统筹”发展战略,深入开展“律师服务经济发展”专项活动,七个法律服务团为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工农业园区、开放合作实验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新的亿元产业提供法律服务。全区律师事务所574家,执业律师6437人,同比2014年分别增加11%、7%,共办理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130442件,民事诉讼代理2758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5745件,法律援助案件7468件,调解案件2787件。参与《广西司法鉴定条例》修订完善工作,监督指导各级司法鉴定机构办理司法鉴定事项3.5万件。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强化“窗口”建设,推进法律援助窗口一层临街化建设。积极用足用活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争取各级财政更大支持,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目前,全区累计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173个,14300多个行政村全部组建联络员队伍,实现了村级法律援助网络全覆盖;法律援助咨询值班室、12348法律援助热线热线电话和咨询专岗设立率100%,依托广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视频终端开展法律援助远程培训利用率100%。1-11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万件,较去年同期增加20%。全年超额完成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办案任务,为2675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约1.13亿元。涉外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突破,指导办理涉外法律援助案件284件,维护涉外案件的公平公正。
三是法律服务的公信力显著提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在全区14个市的28个县(市、区)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全区特赦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工作、“社区矫正质量提升年”活动情况等工作督查,查找并整改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推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在桂林市召开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核评估现场会,向全区推广桂林市法律援助中心(全国试点单位)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核评估的经验做法。提高司法鉴定的服务质量,组织全区46家鉴定机构参加司法部年度质量监督检查“能力验证”活动145项/次,科学评判和监督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提升,规范全区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公证执业规范化建设水平,出台加强全区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开展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全年监督指导办理公证事项14.38万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诚信建设的意见》,组织律师党建培训班,提升律师政治素质、执业诚信和职业道德素养。强化律师执业监管,初步建立起广西律师诚信平台和律师信息查询平台,对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进行曝光。加强律师投诉查处工作。及时处理投诉案件。1-11月收到投诉律师案件76件,办结39件,正在办理20件,与公安部门联合查处假冒律师1名。
(二)平安广西建设不断深入
一是深入开展刑罚执行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严格落实刑罚执行各项制度,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审查力度,重点加强对三类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减少自由裁量,防止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深入贯彻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执法规范和信息化监管,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万余人,累计解除2万余人,在册1万余人,累计再犯罪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无重大刑事案件。全面完成特赦人员报请工作。截止12月上旬,已圆满完成特赦工作任务。
二是全力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参与自治区各类行动以及公安部百城禁毒会战,做到“应收尽收、满员收治”。积极探索实践“四四模式”、“十步脱瘾法”等科学的戒毒工作模式,不断提升戒毒工作水平。针对戒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又是受害者和特殊病人这一特点,注重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加强医疗卫生管理、开展防病治病和强化艾滋病防治等工作措施,把医疗戒治贯穿戒毒工作始终,帮助戒毒人员恢复身体机能。新收戒毒人员同比增长20%以上,创历史新高。
三是健全“特殊人群专项组”协作衔接机制,落实刑满释放人员核查、衔接机制。1-11月共衔接刑满释放人员2.6万余人,接送重点帮教对象800余人,重点帮教对象接送率为97.85%;安置刑释解戒人员2.2万余人,安置率为99.3% ;帮教2.21万人;重新犯罪7人,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的规模和领域不断拓展,年内组织3900度名志愿者开展3.8万人次的志愿服务,受益群众达到14.8万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以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为重点,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向道路交通、旅游以及中越边境等领域拓展。出台中越陆地边境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意见。起草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意见、全区旅游服务行业人民调解工作方案,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日益明显。全区建立交通事故调解组织96个、医患纠纷调解组织183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238个、物业纠纷调解组织25个、消费纠纷调解组织9个、旅游纠纷调解组织3个。18201个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2余万名人民调解员调解各类民间纠纷23.11万件,调解成功22.44万件,成功率达97%以上。排查矛盾纠纷14.9万余次,预防矛盾纠纷7.54万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300多件,防止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各1000余件。其中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始终坚守在调解一线,第一时间到现场宣传稳控,依法依规调解纠纷734件,稳妥处置医闹事件。
(三)司法行政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大力推进律师制度改革。深入贯彻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惩戒,促进律师职业道德建设。贯彻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拟制广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广西律师协会关于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职业关系的若干意见,积极与自治区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等部门对接协商,就建立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形成共识。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工作要求,拟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待征求意见修订后贯彻落实。初步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人才库,配合党委政府做好涉法涉诉、上访群众的信访接待工作,与自治区信访局联合组建自治区信访工作法律顾问团,推进信访工作依法有序进行。1-11月区本级组织123名律师事参与信访值班,接待上访群众810批次。
二是积极探索戒毒工作改革创新。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医疗戒毒工作探索创新,推进广西戒毒专科医院和所内医院建设,健全完善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机制,取得显著成果。积极筹备建设广西戒毒专科医院和新建强制隔离戒毒所。重视与人社、编制、财政等相关部门对接,争取给予司法行政戒毒场所聘用文职人员、辅警财政保障政策。积极参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选择毒情较为严重的2个市、9个县区开展“9+9”示范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心4个,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73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24名,兼职工作人员221名,目前已收治了社区戒毒700余人,社区康复400余人。
三是稳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2000年批准的《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和《公证法》,坚持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为事业体制的方向,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研组,在区内外深入开展历时3个多月的调研论证,拟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印发全区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施行。
四是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中央、自治区的部署安排,会同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与自治区检察院联合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人民监督员名额分配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监督员管理机构及工作机制,顺利完成了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工作。完成新选任自治区本级人民监督员40名,设区市级人民监督员650名,参加监督评议案件共13件。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配合完成试点市县人民陪审员的选定工作。
(四)普法依法治理等法治建设不断深入
一是推进国家机关执法普法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召开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巩固强化依法治桂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深入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与自治区国税局共同举办“谁执法谁普法”宣传活动暨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联系环保厅、广西北部湾银行开展环保法宣传和金融领域普法活动。
二是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完成“六五”普法总结验收。继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制度,促进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适应和抓好网络和新媒体等新空间法治宣传和建设,加强以微博、微信、微报、微视、微电影等新媒体资源开展多维度、立体化的普法宣传,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舆论引导力和社会影响力。以“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为抓手,组织对14个地市,28个区直、中直驻桂单位完成普法检查验收,配合完成全国普法办对广西“六五”、普法工作抽查验收,推动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深入、再推进。1-11月全区各类普法培训班、法制讲座、法制文艺演出近万场次,法律图书室、法制宣传栏4.4万余个,发放宣传资料约37万份,开展法律咨询约26万人次。
三是加强法治载体创建和工作考核,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环境治理、打击传销、文明交通行、安全生产、学校周边综合治理等活动,有效地推进了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探索建立普法考核评估机制和法治创建考评机制,推动把普法依法治理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持续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校园、执法示范窗口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探索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多层次多领域的创建活动,完善法治创建工作考核考评体系,扩大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其他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加强司法所及司法业务用房建设。为提高基层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物质保障能力,确保司法所履职尽责,研究制定 “五好”司法所建设新标准,目前处于征求意见完善阶段。全力加强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着力解决征地、规划、设计、申报、资金筹措、工程实施等方面的问题,推动基层4个司法业务用房项目完成开工建设或完工。1-11月全区共有6个市县司法业务用房项目获得自治区发改委投资批复和相关投资配套资金。“十二五”期间我区未获得中央内预算投资批复的32个司法业务用房项目,已分别报送司法部、自治区政法委、自治区发改委,列入相关“十三五”规划待审。
二是加快全区监狱布局调整和戒毒场所建设推进步伐。积极争取布局调整建设资金,帮助指导、用足用活关于监狱、戒毒土地收储处置的优惠政策,筹措和科学合理安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年内厅领导多次带队到两局和监狱、戒毒单位调研土地收储情况。全区监狱布局调整续建和开工15个项目,落实资金约13.5亿元。三是稳步推进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建设,百色所、女所、二所、三所、五所的戒毒学员宿舍楼、习艺楼、管教综合楼等项目均顺利推进。
三是深入做好全区国家司法考试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完善国家司法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继续推行标准化考点,实施好司法考试报名审核缴费全部网络化,方便考生报考参考。统一实行“裸考”,完成12个考区、465个考场的考务工作,实现国家司法考试“四个安全”工作目标,经验做法在全国司法考试工作会议上2次交流推广。
四是狠抓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持续推进司法行政党风廉政和过硬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法治素养养成,创新培训模式,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有效提升。坚持好干部标准,选准管好用好,拓宽用人渠道,通过提拔厅机关领导干部、招录“985”高校定向选调生、选调基层年轻干部等方式,和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领导干部建设活力。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全系统受理、立案、结案新信访件数分别同期上升40%、230%、500%;处分9人,同期上升350%,以铁规严纪保障工作开展,进一步转变党风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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