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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解答

2015-06-08 17:0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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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已于6月6日发布。为方便报名人员准确理解国家司法考试有关规定和报名要求,做好报名前各项准备,顺利完成网上报名,就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进行解答

问:报考国家司法考试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哪些人员不得报考?

答:根据司法部和自治区司法厅公告,报考条件如下。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2)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

问: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能否报考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问:如何理解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今年司法考试网上报名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有什么要求?

答: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广西所辖县(市、区)均可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口簿。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名单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今年司法考试网上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考生,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问:享受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放宽地方政策,报名学历可以放宽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法律专业的范围有哪些?

答:法律专业的范围: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刑事司法、律师、监所管理(包括旧专业劳教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察事务、经济法律事务、监狱管理(包括旧专业劳动改造学)、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会计、涉毒人员矫治、法律服务管理、社区矫正、应用法制心理技术、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安全技术与文秘和监狱信息技术与应用等37个专业。(《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

问: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区设置有变化吗?

答:没有。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广西共设12个考区:南宁、柳州、桂林、北海、贵港、玉林、百色、河池、来宾、崇左10个市单独设置考区;梧州市与贺州市合并设置梧州考区;钦州市与防城港市合并设置钦州考区。

问:可以使用哪些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答:在广西报名的应试人员,试卷文字只能选择汉文。

问:如何认定报名人员的学历条件?

答:报名学历条件的认定,除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要以报名人员报名时具有相应的毕业证书为准。报名人员报名时不具有毕业证书的,原则上不予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人员,报名时须具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在广西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问: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我区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问: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答: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广西考区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问:现役军人可以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吗?

答: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可以报名参加今年国家司法考试,但应当在军队司法行政部门报名。

问:进行网上报名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人毕业证书。

 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 本人电子证件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上述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问: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有什么规定和要求?

答: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上传的电子照片40KB 文件大小 100KB,文件类型为jpg格式,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为便于报名人员提交符合规定格式和文件大小的照片,报名人员可参照服务平台《电子照片制作指南》编辑,但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拉伸、液化等PS操作。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问:如何支付考试费?

答:广西考区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费为240元/人,通过网上支付宝进行交费。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

问:如何下载打印准考证?

答:网上报名成功后,在广西报名人员可于9月4日至9月18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问: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成绩发布时间?

答: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9日、20日。

 试卷一:9月19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9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0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0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2015年11月下旬,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

问: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内容、方式与科目有哪些?有什么变化?

答: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主要变化是:在考试科目和题型方面,一是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考查内容,集中在卷一和卷四考查;二是卷四题型将“实例(案例)分析题”修改为“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

问:在广西考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1. 广西考区实行“裸考”,各考场统一配备考试专用文具(包括文具袋、黑色签字笔、2B铅笔、刨笔刀和橡皮擦)、电子钟和矿泉水,考生除身份证、准考证外,不得携带手机、文具、资料、手表、耳环、发卡和饮料等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考试专用文具每场考试使用后须放回原处,不得带出考场。

2. 广西考区使用标准化考场,考生进入考场需通过金属探测仪检查,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考场,积极配合检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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