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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即将开始

2015-06-08 17:0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网站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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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15年第154号),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9日、20日举行。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我区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后,不予补报。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1.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我区共设12个考区:南宁、柳州、桂林、北海、贵港、玉林、百色、河池、来宾、崇左10个市单独设置考区;梧州市与贺州市合并设置梧州考区;钦州市与防城港市合并设置钦州考区。

2.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x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请务必妥善保管。

4.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学历为本科以上的,网上报名时,必须对“是否选择享受(或者放弃)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选项做出选择,在报名人员考试成绩仅达到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时,选择享受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可以申请授予C类法律职业资格;否则就不能申请授予C类法律职业资格。

5.报名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使用可以网上支付的银行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我区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费为240元/人。

6.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设定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下载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

7.广西考区实行“裸考”,各考场统一配备考试专用文具(包括文具袋、黑色签字笔、2B铅笔、刨笔刀和橡皮擦)、电子钟和矿泉水,考生除身份证、准考证外,不得携带手机、文具、资料、手表、耳环、发卡和饮料等其他物品进入考场。考试专用文具每场考试使用后须放回原处,不得带出考场。

8. 广西考区使用标准化考场,对考试过程实施实时录像,考生进入考场需通过金属探测仪检查,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考场,积极配合检查。

9.网上报名成功后,在广西报名人员可于9月4日至9月18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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