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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12-09 09:3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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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直各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8号),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2011年12月12--22日对南宁市等14个设区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发改委等43个区直部门2011年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1年12月12—22日。
    二、分组考核
    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组下设9个考核小组(分组名单见附件)分别对各被考核单位的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动员
    (一)考核组成员报到。
    请设区市参加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组的成员于2011年12月11日15:00-17:00到南宁金禾宫大酒店(南宁市桂春路13号,0771-2187339)报到;请区直部门参加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组的成员于2011年12月12日8:10-8:20直接到南宁金琅酒店(南宁金禾宫大酒店斜对面)四楼会议室报到。
    (二)考核动员。
    2011年12月12日8:30-10:30,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南宁金琅酒店四楼会议室召开2011年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动员大会,请考核组全体成员参加动员大会。
    四、现场审核。
    2011年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动员大会结束后,各考核小组分赴各被考核单位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各考核小组联络员与各被考核单位联系确定后电话通知各被考核单位。
    五、其他要求
    (一)各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参加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组的成员按时报到、参加动员大会和参加现场考核。
    (二)任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小组组长的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解决本考核小组所需的车辆。
    (三)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组成员的差旅费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报销。
    (四)考核小组副组长和联络员自带手提电脑一台用于汇总考核资料。
    (五)各被考核单位要按照《2011年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和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依法行政考核迎检工作。

    附件:2011年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组分组名单

   (联系人:李文金 联系电话:18977112288)




关于开展2011年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依法行政办发10.doc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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