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法制办公室,本办各处室、中心:
为开展好全区政府法制系统“红歌共唱颂党恩”庆祝建党90周年唱红歌比赛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6月16日晚19:30至22:00。
2、比赛地点:明园饭店大礼堂(南宁市新民路38号)
二、比赛赛务
1、比赛抽签
广西政府法制网之全区政府法制系统红歌比赛报名系统于6月1日正式开放抽签,请各参赛代表队按时进行抽签并于6月6日前完成该项工作。抽签结果将同步公布于该网站。
2、比赛彩排
彩排定于6月15日下午15::00至18:00在明园饭店大礼堂进行,请各参赛代表队按时到场参加彩排。
3、比赛评审及奖项设置
比赛邀请专业评委按比赛评分标准(具体见附件)进行评审,比赛结果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9名)。
赛务联系人:党舒,0771-2852391,13977158883。
三、后勤服务
1、比赛报到
请各参赛代表队于6月15日中午12:00前到明园饭店2号楼报到(由于房源紧张,若需个别代表队配合调整宾馆将另行电话通知),并将伴奏CD光碟(要求在光碟封面另外用标签标明参赛者单位(姓名)、联系方式、歌曲名称、歌曲序号、伴奏声道等)同时上交报到处。若为活跃现场气氛,增强演唱效果,参赛队自行准备了配伴舞或演奏乐队也请同时报告报到处。
后勤服务联系人:杨远华,0771-2812661,13978433180;廖仕建,0771-2809821,18978892007。
2、比赛费用
舞台租赁、布置、灯光音响、伙食等费用由自治区法制办负责,各参赛代表队参加比赛所需的车费、住宿、服装、化妆等费用由各代表队自理。
四、如有未尽事宜,请各参赛代表队与赛务联系人或后勤服务联系人沟通。
附件:全区政府法制系统“红歌共唱颂党恩”庆祝建党90周年唱红歌比赛评审标准
二○一一年五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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