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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第十一次全国行政复议协作会的预通知

2011-05-23 09:4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网站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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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及申请参加协作会的人民政府法制机构:
    第十一次全国行政复议协作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承办。经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司,拟定于今年11月初在广西南宁市召开。此次会议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信访的关系研究”为主题,会期2天。为确保本次会议及时召开,请各成员单位将拟参会人员名单于6月30日前报我办。同时围绕主题准备论文,于7月30日前将论文(电子版)发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处邮箱:GXFZBFYC@126.com。
联 系 人:龙小英 党伟知
电话(传真):0771-2823151
地 址:南宁市民生路2号
邮 编:530012

附件:
1、参加会议人员预报名表
2、论文参考范围
3、论文格式具体要求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会议人员预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单 位 职 务


附件2

论文参考范围

1、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界定
2、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的衔接
3、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救济的比较
4、如何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的互动
5、行政机关未履行信访答复职责的行为能否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6、因信访耽误行政复议期限的处理问题
7、人民法院明确不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的效力认定
8、法律规定行政复议为最终裁决案件的救济
(注:涉及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三者关系时,亦可任选两者进行比较研究)





附件3
论文格式的具体要求

格式:电子版
排版要求:A4纸;上边距3.5厘米,下边距2.5厘米,左、右边距2.8厘米;每页24行,每行32字;标题字体用华文中宋小二号,单位名称落在标题下方用楷体四号,正文用仿宋四号,一级标题用黑体四号,二级标题用楷体四号;页码居中;材料最后标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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