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8号)和《关于推荐申报全区依法行政先进市县和先进单位的通知》(桂法制电〔2011〕3号)精神,经推荐申报、组织考核,并经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审定,拟定2009—2010年度全区依法行政先进市县候选名单10个,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候选名单6个。现与公示,公示期10天。
一、全区依法行政先进市县候选名单(10个)
南宁市 玉林市 来宾市 宾阳县 柳州市城中区 灵川县
东兴市 北流市 平果县 扶绥县
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候选名单(6个)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卫生厅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对以上候选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1年4月11日前邮寄或者直接送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
联 系 人:李文金
联系电话:0771-2808647
传 真:0771-2825410
电子邮箱:523437970@qq.com
通讯地址:南宁市民生路2号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12
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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