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度广西勤廉榜样选树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纪办通〔2020〕58号)精神,经研究,推荐高慧渊同志为“广西勤廉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5日至1月29日。
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于2021年1月2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培训处。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1号(邮编:530022),联系电话:0771-5876201(兼传真)。
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广西勤廉榜样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
2021年1月25日
广西勤廉榜样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高慧渊 女 汉族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政府法律事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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