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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2021-01-14 23:0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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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2020年度全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扶领发〔2020〕11号)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报送自治区政法系统2019-2020年度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通知》要求,经司法厅党委会审议通过,拟将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直属机关党委作为“2019-2020年度全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二大队教导员梁海华(桂平市油麻镇罗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作为“2019-2020年度全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0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月20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信函形式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来信请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培训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71-5876201(兼传真),来信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1号(邮编:530022)。

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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