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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和主观题考试报名事项公告

2020-11-09 17: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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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和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查询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于1110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100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和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我区放宽地方(指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65个地区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请应试人员按时打印成绩通知单并妥善保管

三、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交费

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100时至111424时。通过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和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报名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我区主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70/人。逾期未报名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二)选择考区

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区因新冠肺炎疫情形势,202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期举行。已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生活的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区延期举行的主观题考试。

广西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共设14个考区,即: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我区将根据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状况、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集中设置纸笔答题考区。根据应试人员选择机考和纸笔答题人数情况,适当调整应试人员考试地,应试人员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信息以主观题准考证为准。

(三)打印准考证

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123日至1127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28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应选择其一作答。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四、其他事宜

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应当遵守国家、考区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广西参加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进入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广西健康码”绿码,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有非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应试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执行。应试人员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为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防止违纪作弊行为,我区各考区将采取多项防范替考和作弊的措施,对考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请应试人员予以配合。

(一)实行“净考”政策各考场统一配备考试专用文具(机考配备黑色中性笔,纸笔答题配备文具袋、黑色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和饮用水,考生除身份证、准考证外,不得携带手机、文具、资料、手表、耳环、发卡和饮料等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二)使用考务安全管理系统各考区将对每一位进入考场的考生进行身份证验证和人脸识别,审核通过方可进入考场。同时,考生进入考场需通过金属探测仪检查。

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考场,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遵守秩序,积极配合检查,依次排队入场。

五、咨询服务方式

凡涉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事宜,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所辖各市司法行政机关法律职业资格管理机构咨询,各地咨询电话如下:

南宁市   0771-33891063860228

柳州市   0772-28164882829970

桂林市   0773-2850793

梧州市   0774-3820565

北海市   0779-31565373156536

防城港市0770-2822567

钦州市   0777-2817671

贵港市   0775-45672334565153

玉林市   0775-29087702908771

百色市   0776-2867250

贺州市   0774-5123920

河池市   0778-2283299

来宾市   0772-4236208

崇左市   0771-79687687968444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0771-58881485849116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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