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开展第四届“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暨一等功公务员(集体)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经组织厅机关及基层单位推荐,厅党委研究,拟推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为第四届全区“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候选对象,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二处一级主任科员黄崇明为第四届“全区人民满意公务员”候选对象,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二大队教导员、二级警长梁海华为全区记一等功公务员候选对象。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由2020年6月2日至6月8日。对推荐候选对象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 于2020年6月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1号,邮编:530022,联系电话:0771-5876201(兼传真)。
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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