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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将对2026-2027年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自治区司法厅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采购需求: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择优选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2026年-2027年集中采购项目外的政府采购业务,及分散采购项目和自行采购项目。
服务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选。
二、应选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登记备案且在广西政府采购网备案;
3. 在近三年内的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未受到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责令整改通知、警告及通报等行政处罚(应提供承诺书);
5.熟悉政法单位的采购工作要求。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自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1月5日,每天9:00至12:00,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南宁市星湖北二里一号2号楼212会议室)。
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领取比选采购文件。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应选文件递交
应选人应就《项目需求》中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并根据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对应提供材料。于2026年1月8日10时前将应选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密封递交到: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1号(联系电话:0771-5849509),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五、评审时间及地点
本次比选将择期在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1号进行评审。
六、业务咨询
项目联系人:黎工,联系电话:0771-5849232。
递交文件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71-5849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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