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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注销罗昊天律师执业证书的事先告知书

2025-03-18 17:0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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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昊天:

你于2021年12月31日与你的执业机构广西红盾律师事务所聘用期限届满后,未续签聘用合同且至今也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

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我厅拟注销你的律师执业证书。若有异议,你可通过拨打电话或书面来信的方式进行咨询。特此提前告知。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1号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处。

联系电话:0771-5853987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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