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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2024-01-02 15: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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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司办通〔2023〕108号)要求,经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择优推荐,自治区司法厅党委研究同意,决定推荐梧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等7个集体为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机构先进集体,曹吉锋等7名同志为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个人。现将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以向自治区司法厅组培处反映。通信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号。联系方式:0771—5876201。


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推荐对象名单

一、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集体推荐对象(7个)

梧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南宁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科

融水苗族自治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桂林市七星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防城港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百色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贺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二、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个人推荐对象(7人)

曹吉锋        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处处长

唐永光        灵川县司法局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池月华(女)  北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一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黄  洁(女)  玉林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副科长

梁艺超        贵港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

邹庆梅(女)  河池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张荣开        来宾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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