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司法部《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自治区司法厅开展了全区公证机构和公证员2021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经审核,现将2022年度可以开展公证业务的广西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予以公告。
附件:2022年度广西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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