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个县级社区矫正中心自评达到司法部标准要求,申报验收,实现零突破。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矫治成效“双降”(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人数14人,年内再犯罪率0.036%,比2022年分别下降30%、40%),全年无重大恶性案(事)件发生,正向排名连续5年进入全国前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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