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以来,广西司法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求,充分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扎实做好司法所、人民调解等工作,大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切实筑牢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法治广西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是以创建新时代“五好”司法所为抓手,夯实基层法治根基。积极推进新时代“五好”(组织建设好、队伍建设好、作用发挥好、所务管理好、物质保障好)司法所创建,扎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力争2023年实现50%以上的司法所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2024年实现100%达标。
二是以推进调解组织全覆盖为方向,织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巩固1.9万余个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阵地的同时,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推动建立涵盖商会、医疗卫生、道路交通、旅游消费、劳动争议等领域1600余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调解室);打造150余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在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公安派出所建立370余个人民调解组织,形成以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小组为基础,乡镇(街道)调委会为主导,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骨干,个人调解工作室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调解网络。
三是以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为目标,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今年1—7月,全区调解民间矛盾纠纷6万余件。围绕中心大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印发《关于为平陆运河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工作方案》《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调解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平陆运河项目建设的意见》,指导灵山县司法局在平陆运河马道枢纽建设工地前线设立“灵山县平陆运河马道枢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指导横州市司法局创建“321”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开展涉平陆运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目前,已排查涉平陆运河建设矛盾纠纷62件,调解成功4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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