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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43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4-05-14 09: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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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区委:

现将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438号提案提出的有关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工作基本情况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在立法、执法、普法领域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全力推动构建更良好的法治社会,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一)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一是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为我区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精准普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法治保障。二是制定《广西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广西“八五”普法规划》等,明确将青少年列为全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规范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等内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和普法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青少年普法教育齐抓共管工作机制。三是与教育厅联合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办法》《关于开展全区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等,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工作措施,为法治进校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四是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印发《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制定《社区矫正教育工作规定》,专章强化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推动各地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

(二)聚焦未成年人特点开展形式多样普法宣传。结合未成年人的心理和年龄特点,扎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2024年2月1日-29日,与自治区科协、教育厅联合开设“广西中小学生法治科普教育”公益云课堂,以“爱国普法 法润少年 护航成长”为主题,围绕《爱国主义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以及青少年禁毒知识普及宣传教育,录制8集宣传短视频,每集15分钟,以专家直播的方式投放在平台上供青少年观看。课堂上,专家结合自身经历讲事实、摆数据,从爱国、校园霸凌、未成年人犯罪等常见的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宣讲,生动形象地普及了爱国主义教育、未成年人的六大保护、毒品的危害等法律知识,系统全面地帮助中小学生从小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增强了法治科普教育普及渗透力和时效性。该公益云课堂在结束后可看回放,截至目前课程总播放量达440.8万次。2024年3月,与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印发《2024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润少年 护航成长”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方案》,组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优秀干警,与区内部分中小学校“结对子”,以“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形式开展专题宣讲、结对帮教、心理援助、校外实践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预防违法犯罪,提高中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杜绝校园欺凌和暴力,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干警“进百企千村(社区)万户”、“三下乡”活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法律六进”等活动时机,通过悬挂横幅、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依托家庭、社区、村居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硬件建设和软件供给。全区有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近400个,开设有法治宣传文化长廊、法治阅览室、模拟法庭、法治教育讲堂、心理咨询辅导室、沙盘游戏室等,以丰富的内容、各具特色的形式为中小学生开展“第二课堂”实践活动,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重要支持。其中广西监狱系统以广西未成年犯管教所建立的“全区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为依托,组织讲师团队通过“走出去”的方式,到桂林市、钦州市、百色市等7个地市,28所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讲座近百场,受教师生达10万余人。

(四)针对性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道德法治教育。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社区矫正法》,提升未成年社区矫正质量,助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邀请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护人一起参与“入矫第一课”,强化监护人责任意识。结合未成年人易受诱惑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罪的情况,组织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到111个县(市、区)集中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专题普法教育。针对少数民族边境地区滥伐林木罪、涉毒品罪、艾滋病高发的特点,侧重开设针对性的法律知识课程,预防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以及壮族“三月三”等传统文化,利用红色文化资源,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到烈士陵园、教育实践基地等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全区现有在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714人,2023年至今全区无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

(五)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推动建立覆盖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室),完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广西法律服务网和桂法通APP等平台,积极打造“线上30秒、线下半小时”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时空、广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通过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团、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律师人才库等,吸引一批热心未成年人事业的优秀律师参与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中。全区律师行业积极推进各级律师协会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通过组织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个案代理等,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全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依托妇联、团委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发挥法律援助+妇联+社工优势,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全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323件,其中涉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8836件,占法律援助案件总量的26.5%。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法治校园建设。全面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办法》《关于开展全区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把法治教育内容纳入教学计划,每学期的课程安排不少于2节法治教育课,保证法治教育时间不挤占、不减少。推动完善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高考中的内容占比。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2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

(二)推进“普法进校园”。持续推进2024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润少年 护航成长”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14个片区牵头单位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组织赴结对学校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其实履行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职能,结合“放校园欺凌”“防性侵”“防诈骗”“防溺水”等专项教育行动,通过情景演练、案例分析等途径增强中小学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持续举办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结合2024年正式施行的《爱国主义教育法》,将爱国主义教育深度融入未成年人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结合活动加强校园普法网建设,以“智慧普法”提高学生法治教育的参与度;录制法治专题教育课程,解决学校法治专业老师少,法治课“照本宣科”的问题。加大青少年法律援助宣传,在学校设置青少年维权岗,开通维权热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三)加强社区矫正监管。认真贯彻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展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教育矫治工作。组织共青团、妇联、教育等成员单位共同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配合政法、教育、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门学校建设,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通的机制,建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库,健全分级矫治体系。

专此函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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