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统战部:
民革广西区委提出的《关于推进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议》,由自治区党委统战部主办,我厅会办。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新时代法律服务行业统战工作,注重结合民族地区特点,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人员作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重要组成部分的职能及行业优势,在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一)完善制度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2020年12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司法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实施意见》,大幅度提高了自治区本级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标准,调动了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同时,指导各地合理制定和调整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推进广西法律援助供给侧改革,发挥补贴政策杠杆作用,激励广大社会律师等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多办案、办好案、办精品案,满足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二是按照“异地受理、审查,属地审批、办理”的原则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模式改革,打破法律援助传统区域限制,减少群众在异地和属地之间跑腿次数,着力推进法律援助申请异地就近办、网上便捷办、容缺承诺办,在全区14个设区市推行法律援助同城通办,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
(二)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提升民族地区法律援助水平。一是持续开展“法律援助进万村”活动,为民族地区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指导各地组织联络员进村,配齐配强贫困村法律援助联络员,确保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全覆盖,加强联络员培训,提高联络员法律援助宣传引导服务能力。指导各地组织法律援助宣传进村,开展法律援助知识集中宣传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指导各地组织法律援助服务进村,深入贫困村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实现申请法律援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受援率达100%。二是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优化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服务,提高民族地区特殊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法律援助申请审批,深入推进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在缺少材料的情况下,先进行审批,事后予以补充。对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房屋租赁等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对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与相关部门研究明确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人员范围,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衔接机制。三是积极主动联系协调中央电视台,推荐广西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并被选中拍摄成典型案例,“五一”前后,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中国法律援助在行动”栏目专题播出了5起广西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在民族地区范围内极大提高了广西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
二、进一步发挥行业优势,不断推进律师行业统战工作
(一)坚持政治引领,增强党外律师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统战工作与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教育引导、文化教育三结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导广大律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设立广西律师行业党校,将党外律师纳入党校培训范围,并通过主题教育、社情民情调查、思想交流等形式,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形势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律师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树立诚信服务意识和正确的利益观,明辨大是大非,弘扬新风。
(二)积极搭建平台,持续推动律师参政议政。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积极为律师搭建参政议政平台,为律师参与社会治理提供良好空间。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61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其中自治区人大代表7人,各市人大代表18人,县区人大代表15人;自治区政协委员8人,地市政协委员43人,县区政协委员70人,积极建言献策。全区律师共担任2029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6202家企业以及1850家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做好参谋助手,为推进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积极助力。
(三)发挥行业优势,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先后组织数十名律师参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开展的“同心•律师服务团”活动,赴海南省和区内贺州、横县、隆安、都安等地开展法律服务对口帮扶,组建中国-东盟博览会广西律师法律服务团、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律师法律服务团、南宁-崇左-凭祥开发开放经济带律师法律服务团、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律师法律服务团、自治区本级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等专业团队,服务北部湾经济区、珠江-西江经济带、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区内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致力助力优化广西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工作。尤其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积极组建广西律师疫情防控服务团,组织律师开通轮流值班热线,全程提供免费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助力广西复工复产,护航广西经济平稳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服务力度,有效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
借助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和“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民族边远贫困地区流动,培育当地法律服务人才。立足我区民族区域自治特点和沿边沿海优势,积极打造一批“广西法治三月三”“山歌普法”“中国宪法边疆行”“中越同携手,法治筑和谐”“中越边贸涉外纠纷调解”“送法上海岛”等特色法律服务品牌,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发动全区广大律师开展法治扶贫,组织律师到英山监狱、女子监狱、广西未成年犯管教所等开展送法进监狱活动,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心理疏导;组织律师开展返乡农民工“送温暖惠民法律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为农民工讨薪数百万元;组织区直律师事务所分别到百色市、河池市等为100个贫困村开展“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组织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组建自治区信访律师顾问团,每年约安排200名包括党外律师在内的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到自治区信访局值班,化解了一批缠访滥访案件;组建包括党内外在内的全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人才库,每个工作日都安排人才库成员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值班;在律师事务所中设立律师调解室90家、配备律师调解员730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电视普法等各类公益法律服务,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及该提案的合理建议,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专业诉讼等专业服务,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法律援助进万村”等活动,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开展好全区律师行业统战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外律师培养选拔机制,提升政治地位,扩大社会影响。大力宣传和推介法律服务行业中统战成员代表人士,让他们有职业归属感,有事业荣耀感,使他们感受到党的关怀,积极主动为党和政府分忧解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法治协调优势,努力提高依法治理能力。为推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实现,作出积极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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