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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510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9-11-11 09:4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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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玉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区仲裁事业发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就我厅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加快我区仲裁事业发展有关工作情况,函复如下:

一、广西仲裁目前的发展状况

广西是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中国与东盟的贸易、中国企业走向东盟,大多是通过广西这一“国际大通道”来进行。随着包括南向通道建设在内的“一带一路”建设的逐步推进,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向东盟发展或开展商贸活动。中国企业到投资所在国面临的政治、市场、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风险,释放出了巨大的仲裁法律服务需求。中国企业不熟悉投资所在国的法律规定或未在合同协议中约定出现纠纷后进行裁判的仲裁机构,中国律师无法介入诉讼,从而出现纠纷诉讼败诉最终导致企业财物两失。据了解,中国在东盟企业90%以上的纠纷案件选择了国外的仲裁机构,而发生争议后90%以上都败诉。为此,多位法律专家建言希望广西借助中国—东盟博览会这一平台,逐步把广西打造成中国—东盟商事贸易纠纷仲裁的中心之一,发挥仲裁化解我国及东盟各国企业间纠纷的优势,依法妥善化解商贸和投资争端,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化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东盟各国以及国内涉外商贸和投资争端提供仲裁服务,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但由于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等多种原因,早些年的广西仲裁工作一直发展缓慢。近几年来,在司法部的指导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广西仲裁事业的发展比较迅速,14个设区市全部建立了仲裁委员会,广西司法行政系统及各仲裁机构,紧扣独特区位优势,瞄准中国东盟商贸所需,解放思想担当作为,创新思路大胆实践,较好地实现了“弯道超车”。2018年,广西各仲裁委共受理案件61771件,受理案件总数比2017年猛增了近25倍,案件标的额高达160亿元人民币,广西仲裁工作获得了长足发展,为“一带一路”建设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发展提供了积极的仲裁服务支持。

二、中央“两办”《若干意见》为加速广西仲裁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

2018年12月31日,中办、国办《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中央‘两办’《若干意见》”)下发后,大家一直认为,中央“两办”《若干意见》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以来,国家层面出台的一份关于仲裁工作的重要政策文件,是广西仲裁事业发展的“及时雨”。

广西仲裁工作将以中央“两办”《若干意见》颁布为契机,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这一大平台,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以及中央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战略的推进,研究制定广西仲裁事业的发展规划,高起点谋划广西仲裁工作的新定位和新路子。加强与国际仲裁组织、国际仲裁研究机构特别是东盟国家仲裁机构的联系联络,推进广西仲裁工作加快走向国际化,为中国及东盟各国的企业服务,为国家全面开放和“一带一路”建设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为加强中国和东盟国家仲裁合作与交流,搭建中国-东盟仲裁合作新平台,完善中国和东盟国家经济贸易纠纷解决机制。

三、 学习贯彻全国仲裁工作会议精神,共推广西仲裁创新发展

今年3月28日,司法部在上海召开了全国仲裁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自1994年《仲裁法》颁布25年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仲裁工作会议,司法部部长落马官员在会上就如何做好今后的仲裁工作做了讲话。

落马官员指出:我国已经成为运用仲裁方式解决民商事纠纷最多的国家之一,仲裁工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对外开放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仲裁工作发展与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要求仍有不小差距,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还不适应,并存在仲裁机构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发展秩序不规范、国际竞争力不强、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支持保障不到位等短板,我们要尽快补齐短板,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仲裁事业健康发展,为经济发展和扩大开放提供优质服务和有力保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司法部提出新时代仲裁事业改革发展“中国仲裁2022”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两办”《若干意见》和全国仲裁会议精神,广西司法厅迅速行动,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司法部要求,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大力推进仲裁事业各项改革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一)申请设立东盟国际商事仲裁协调中心,筹建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两机构将主要承担规划全区仲裁机构的发展及对外仲裁的交流合作与沟通协调,研究东盟各国民商事法律和仲裁发展规律,为中国-东盟广西商事仲裁协调机构培养、选聘国际化专业化的仲裁员队伍以及各种法律人才,组建适应开展国际仲裁业务的工作团队,为各级政府提供东盟法律事务服务的高端人才等任务。

(二)加强仲裁行业信息化建设。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我区仲裁管理工作信息系统与司法部的数据对接,确保实现全国联网,保证仲裁机构、人员业务数据实时归集和更新。

(三)开展行业发展秩序清理整顿专项活动。根据中央“两办”《若干意见》和全国仲裁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工作方案,在2019年8月底前完成对全区各仲裁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

(四)开展仲裁机构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2019年,自治区司法厅将选取两到三个仲裁机构作为我区仲裁机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试点,以强化仲裁委员会的法人地位,发挥委员会决策作用,建立适应仲裁行业发展需要的人事、财务、薪酬、税收管理制度等内容为重点,为推进仲裁机构内部治理结构综合改革积累经验,为今后我区仲裁机构内部治理结构全面改革打下基础。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仲裁工作的知晓度。从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积极宣传并充分运用仲裁制度化解社会矛盾,把宣传仲裁法律制度纳入“七五”普法工作,作为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借助各种媒体、通过各种手段大力宣传仲裁法律制度,积极支持和引导当事人依法运用仲裁手段解决纠纷,为我区仲裁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感谢您对我区仲裁工作的关心!欢迎继续关注并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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