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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85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5-05-30 18: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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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冬冬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南宁仲裁委员会(南宁国际仲裁院)体制改革,在南宁市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建设面向东盟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答复如下:

自治区司法厅高度重视仲裁机构体制改革工作,积极争取中国特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培育工程试点,深化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以下简称协作中心)实体化建设,着力打造面向东盟的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

一、立足广西实际稳妥推进仲裁机构体制改革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2021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若干措施》,就加强仲裁工作的领导、完善仲裁工作管理机制、完善仲裁机构内部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加强国际仲裁交流合作等四个方面提出14条具体措施,推动全区仲裁工作发展。2022年起,我厅积极指导柳州、钦州、崇左、玉林四市仲裁机构开展体制改革,并根据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指导意见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同时,鼓励各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推进财务制度改革目前已指导玉林市开展仲裁委员会市场化财务制度改革,将仲裁收费从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激发仲裁工作活力。20253月,自治区司法厅到贵港、玉林、钦州、防城港等市开展调研,了解各仲裁机构改制工作进展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改制工作后续开展提出指导意见。

二、着力打造面向东盟的涉外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

为贯彻落实国家印发关于支持广西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的若干措施,自治区司法厅推动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以下简称协作中心)于2024925日在中国东盟商事法律论坛上揭牌设立,成为中国与东盟各国在商事仲裁领域深化合作、携手共赢的重要平台。协作中心发起单位广西仲裁协会与亚洲多元争议解决研究院、中越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海南国际仲裁院等10家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推动跨境纠纷多元化解、法治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合作共建,积极服务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广西仲裁协会等机构在中国东盟商事法律论坛上联合发布《中国(广西)自贸试验区临时仲裁指南》,为企业等市场主体选择临时仲裁解决争议提供依据及指引。202412月,自治区司法厅建立广西首批涉外仲裁人才库,36名仲裁人才入选,有效整合储备高素质涉外仲裁人才。2025426日,协作中心承办广西国际法学研究会2025年学术年会,积极履行推动仲裁领域理论研究与学术交流职能。

三、支持鼓励南宁仲裁委员会开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自治区司法厅高度重视南宁仲裁委员会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到南宁市司法局、南宁仲裁委员会开展调研,指导南宁仲裁委员会建设和改革工作,自治区司法厅业务处室多次与南宁市司法局、南宁仲裁委员会研究改制方案并提出指导意见。20242月,厅主要领导带队赴司法部争取支持广西引进境外知名仲裁机构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设立业务机构,进一步提升广西涉外法律服务水平。自治区司法厅大力支持南宁涉外仲裁人才培养,积极推荐南宁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参加司法部全国涉外仲裁人才培训班、全区涉外法治工作同堂培训班等培训活动。首批全区涉外仲裁人才库入库36人中,南宁仲裁委员会20名仲裁员入选,在全区14家仲裁机构中位列第一。

 下一步,自治区司法厅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为契机,指导南宁仲裁委员会加快完善改制方案,积极推动南宁仲裁委员会改制工作。同时,积极向司法部争取中国特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培育工程试点,推进南宁仲裁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将南宁仲裁打造为在东盟有影响力的国际一流仲裁品牌。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自治区司法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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