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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关于钦州市代表团第37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2023-06-06 17: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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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慧代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关于“建议加大幸福乡村法治化保障,培养有浓厚乡情情怀、熟悉农业农村法律事务的乡村法律明白人,以实现乡村法治、德治、自治的有机结合”的意见建议,对我们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提高乡村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供了重要参考。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宣传工作和乡村法治化保障工作。一是持续推动农村地区法治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送法进乡村”等主题法律宣传活动。二是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着力培养一支农村普法业务骨干队伍,2022年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21万人。三是狠抓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积极融入乡村基层治理,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机制、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融合。

下一步,我厅将充分吸收采纳您的意见建议,积极推动建议转化为促进乡村法治建设的政策举措。一是创新乡村法治宣传方式,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普法,进一步强化幸福乡村法治化保障。二是深入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增加“法律明白人”培训频次,有效解决农村法律服务人才资源匮乏、农民群众对法律需求得不到满足等问题。三是依托农村网格化治理体系,建立“法律明白人”辅导站,通过畅通服务渠道、加强普法工作等方式,扎实推进“三治”(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我们将继续以人大代表的期盼作为努力方向,进一步加大乡村法治化保障建设力度,优化“法律明白人”培训流程,不断提高普法工作效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西作出更大贡献。

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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