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障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分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当前,我国民营企业正处在疫后恢复、转型升级和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后疫情时代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投资兴业信心的有效手段。您提出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障,优化政策环境、优化法治环境、优化服务环境的建议切合实际、彰显民意。
我厅一直将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在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上做了大量工作。
一、健全政策法规体系,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支撑
一是我厅印发《关于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桂司通〔2019〕25号),从完善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法规政策体系、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做优做强公共法律服务、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等四个方面提出了51条具体措施,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二是我厅起草,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65号)明确规定“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同时提交公平竞争审查表”,将“是否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列为行政规范性文件能否通过合法审核的标准之一。三是我厅着手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3号),增加了关于报送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材料的要求,对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进行了细化完善,使决策程序更加清晰明确。该规章已经2020年1月7日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四是我厅组织起草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0年5月19日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五是我厅组织起草的《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已于2020年9月22日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表决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平台,推进和保障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六是2018年以来,我厅对以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50余份涉及民营企业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原则的修改意见。七是自2018年以来,我厅组织开展了涉及民营企业发展、“放管服”改革、产权保护、证明事项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修改政府规章15部,废止政府规章4部、规范性文件109件,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修改地方性法规14部。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19年,我厅印发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对全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进行统一部署。2020年,我厅组织召开全区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会议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目标任务和要求。经过近两年的不断努力,在全区基本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行政执法效能显著提升,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二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16年以来,我区采用“互联网+培训和考试管理”的方式,实现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的“统一组织、统一报名、统一流程、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统一发证”六个统一,已有20多万人次考试合格并获得行政执法证。三是推进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建设。监督平台将以“六统一、一共享”(即“入口统一、数据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应用统一和考核统一,数据共享”)为主线,建设涵盖各层级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形成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自治区一体化监督体系,实现区市县乡四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对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主体、权责清单,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等信息的综合监督管理,促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向数字化、精细化和智能化发展。四是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工作。2020年,根据全区开展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部署,我厅在全区组织开展“梳理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梳理形成了《现行有效强制登报公告事项目录(2020年)》《强制登报公告事项拟调整为网上免费公告的事项目录(2020年)》,做到“应梳理、尽梳理”“应清理、尽清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五是全面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2020年6月,我厅组织召开区直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对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作进一步工作部署,要求各级执法机关结合实际情况,对照权责清单,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六是开展营商环境法治化第三方评估工作。为全面了解、掌握和梳理我区营商环境法治化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推动我区营商环境法治化的优化升级,准确履行好依法治区职责使命,我厅下半年将对全区14个设区市和111个县(市、区)开展营商环境法治化第三方评估工作,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
三、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着力营造优质的法律服务环境
一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初步建成覆盖城乡五级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在广西法律服务网及移动终端桂法通APP开通“智能审合同”“智能咨询”“法律意见书”等功能。2020年,广西12348热线共接听法律咨询21万多人次,广西法律服务网及移动终端桂法通APP访问浏览量达到31万多人次。全区各类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066件,公证121638件,司法鉴定47660件,仲裁63575件。组建“自治区本级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组织100名律师在线接听群众来电2031个、解答法律问题2122个。二是深化调解、加强援助。2020年,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4289件;率先在全国开展人民调解线上培训,运用人民调解方式化解涉及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建立商会人民调解组织54个。三是开展“法治体检”。组织全区500多名律师通过进企业、到车间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服务近600次,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2230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60份。四是强化精准普法宣传。组织律师、公证员深入辖区企业,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讲解,实现精准普法;创作推出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动漫广泛播放宣传,组织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系列法治专题讲座;打造法治文化公园和法治文化广场1566个,法治文化长廊4142个,法治教育基地605个;建设17 个普法网站,87 个普法头条号,83个普法微信公众号,61个普法微博同频共振,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持续完善民营企业发展的法规规章制度建设。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条例》出台,进一步规范投资促进行为,优化投资环境,提高我区招商引资竞争力。二是继续做好涉及民营企业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涉及民营企业发展有关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第一时间办理,对有违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主体、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歧视性对待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排除和限制公平竞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三是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持续优化服务。完善涉及民营企业的执法保护、执法监督措施,着力优化普惠便捷、优质高效的民营企业发展法律服务环境,为新时代广西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四是加强法治宣传力度,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深入推进“法律进民企”,开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普及活动,增强企业管理者和企业职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意识。五是加强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实现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数据、监督数据全面上链,以数字化、网络化的方式提高行政执法的公开性、透明性,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六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从制度上推动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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