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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149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1-06-24 17:00     来源:广西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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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允许律师事务所在同城县区设立分所或办事机构,解决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力量不足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主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中央和自治区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全面部署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9年11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广西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一、全区律师队伍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区律师事业快速发展,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律师人数每年以约10%的增长率稳步增加,律师事务所每年以约8%的增长率增加,至2020年底,全区律师达11014人,律师事务所849家。区直和14个设区市律师均超过200人,全区所有县已全部设有律师事务所,广大律师为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但与其他发达省份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目前全区2/3的律师集中在南宁、柳州、桂林三个市,大部分的律师又都集中在市区;有9个县仅有1家律师事务所,其中3个县律师不足5人。

二、推进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近年来,自治区司法厅通过鼓励支持全区律师事务所、外省律师事务所到我区欠发达地区设立分所,鼓励支持年轻律师到欠发达地区执业或设立律师事务所等方式,积极推进律师队伍均衡发展,律师队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情况正逐渐改善。2018年,已实现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目前共有3012名律师、108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73名司法行政干部及退休法官、检察官等担任全区16248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目前,上海市允许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片区设立律师事务所同城分所的政策还属于全国首例的试点,我厅将适时组织人员调研学习上海市先进经验做法,同时加强欠发达地区的律师队伍建设,努力解决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力量不足的问题。

感谢您对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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