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理想要与社会理想相结合,每个个体的前途离不开国家的前途,没有国家的前途也就没有个人的前途,把握住时代大势,乘上“快车”,才能到达远方,而仅凭个人喜好,不“顾全大局”,就可能逆水行舟,阻力重重。
人具有社会属性,追求个人理想的实践活动都是在社会中进行的,正确的个人理想不应依个人主观愿望随意确定,从根本上说它是由正确的社会理想规定和指引的。
马善祥始终将个人命运抉择与国家发展大势紧密结合在一起,从业30年,他历任政工干事、区司法局干部、区综治办主任、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等职务,一直奋战在我国法治化进程的最前线,为群众解决2000多件矛盾纠纷。
马老也始终坚持人民立场,视服务群众为毕生事业,从干这一行开始,他就给自己立下了接待群众的24字规矩:"起立迎接,请坐倒水,倾听记录,交流引导,解决问题,出门相送"。他不欺瞒群众,不隐讳事物矛盾,敢于主动接受挑战,认为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诱因,他为国家的改革开放事业做出了杰出贡献。他对人民有功,人民也成就了他。
马善祥的成长经历与先进事迹启迪我:要把个人命运与国家命运紧密结合,把个人理想融入社会理想之中,在为实现社会理想奋斗的过程中,拼搏出幸福生活,实现个人远大目标。
坚持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相结合,就是要积极响应时代号召,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
个人理想是处于一定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下,个体对未来的种种追求与期许。社会理想是指社会集体乃至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理想,即在全社会占主导地位的共同奋斗目标,它是个人理想的凝练与升华。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则是基于这个共同的奋斗目标,制定出来的具体行动纲领与计划,它为理想的实现指明方向。
当前的社会理想,就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个理想需要全体个人共同努力,也体现在个人理想的具体实践当中,“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只有遵循党和国家的政策,才能打开局面,不断实现个人目标并最终收获共同目标。
而那些搞土政策,钻政策空子的人,习惯于投机取巧,只顾眼前利益,想着“功成必须在我”,“立志做大官而不是做大事”,往往会拆东墙补西墙,搞短期化行为。要么不认同当前社会理想,要么认为社会理想与个人前途无关,把个人理想等同于纯粹的自我设计、自我实现,一切以自我为中心,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轻则招人唾弃,生活中处处碰壁,重则锒铛入狱,悔恨一生。
坚持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相结合,还要立足岗位实际,履职尽责,真诚奉献。
社会理想具有极大的包容性和方向指导性,能够指导每一个人根据自己的特点和需要,形成自己在岗位实际等方面的理想信念。那种认为社会理想与个人理想无关,甚至认为社会理想压制个人理想的看法是完全错误的。要在社会理想的指引下,珍惜韶华、大胆设计、爱岗敬业、真诚奉献,在实现社会理想的过程中努力实现个人理想。
2016年,56岁的马善祥不再担任街道领导职务,他提出的唯一要求是,请组织不要让他离开群众工作、思想工作这个老本行。群众工作的最高境界就是成为一个群众需要的人,马老说,“群众高兴、满意,就是我的人生价值所在。”
立足岗位,要做到统筹兼顾,要认清大局,看透大局,服务大局,贡献大局,同时精心于本职工作,确保细处工作契合党和国家的全盘谋划。要发扬“钉子”精神,有一股挤劲儿、一股钻劲儿,更要放眼全体,找准“下钉”的位置。
立足岗位,还要有奉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追梦需要激情和理想,圆梦需要奋斗和奉献。”要爱岗敬业,勤专业务,善思方法,敢于接担子,勇于自我加压,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精一行,不让组织操心,不让群众担心,努力完成党的历史使命交给我们的重大任务,才能在新时代里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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