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广西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女所”)举行“全国文明单位”揭牌仪式。
在热烈的掌声中,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女所相关领导共同为“全国文明单位”牌匾揭牌。红绸缓缓落下,庄严的牌匾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标志着女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近年来,女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坚持将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戒毒工作各方面、全过程,通过推进智慧戒毒实践、创新教育戒治模式、深化专业队伍建设等一系列举措,实现业务工作与文明创建同频共振,先后荣获多项国家、省部级荣誉,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辛欢等一批先进典型,展现了广西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良好形象。
下一步,女所将以此次揭牌仪式为新起点,持续深化文明创建工作内涵,推进戒毒工作提质增效,在服务发展大局、提升戒治质量、锻造过硬队伍上实现新突破,为推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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