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干警职工:
2022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五一”节假日将至,自治区戒毒管理局纪委“纪语”如下:
一、严格落实当前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不聚集、少串门、戴口罩。
二、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加私人祭扫活动或踏青旅游。
三、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倡导文明祭扫。
四、严禁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低俗祭祀活动。
五、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或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相互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
六、严禁节日外出不请示不报备、不履行手续、不保持通讯畅通。
七、严禁任何场合、任何时间纵酒、酗酒。
八、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驾醉驾。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转作风、纠“四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严格家教家风,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及其配偶,树立文明新风尚,确保节日清明、生命安全、身体健康!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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