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2 17:02
来源:文审处、秘书处
作者:莫耘红
2014年1-6月,自治区本级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部门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11件。经审查,认为文件合法,予以备案的93件;认为文件存在违法内容,向文件制定机关提出备案审查意见,通知其自行纠正的 7件;认为不属规范性文件,无需备案或者不属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审查的文件11件。通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效地解决了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和限制公民、法人权利,增加公民、法人义务的问题,切实加强了我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提高了制度建设质量。
上半年报备工作的主要特点:一是规范性文件报备的合格率有较大提升。区直各部门和各设区的市普遍重视并加强了这项工作,全面完善、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提高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报送备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规范性文件报备不及时、瞒报漏报的问题有很大改进。通过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通报制度、定期督导检查、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等多种形式,促进了各级行政机关充分认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接受备案监督管理。三是体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比例较大。其中在经济发展、旅游开发、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制定扶持鼓励政策文件29件,占备案文件总数的31.18%,涉及促进创业、拆迁补偿、食品安全监管、完善城乡居民医疗、养老、最低生活保障的文件24件,占备案文件总数的25.81%,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地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了决策依据。
上半年报备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问题仍然存在。其中以备案方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创设行政许可条件的3件;设定行政收费的依据违法;违法创设行政处罚规定的2件。二是规范性文件超期报备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将文件及时报送备案,经督促后才报送或集中时间报送。三是部分规范性文件报备材料不规范;对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和特征把握不够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