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收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报送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区直部门报送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7号)相关规定,经认真审核,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予以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现予公布备案文件目录。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