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人民陪审员通报表扬的通知》(法办〔2025〕574号)精神,经研究,推荐以下单位参评“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1.柳州市柳江区司法局基层调处股
2.钦州市钦南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3.贺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如对推荐参评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于2025年11月20日前邮寄或径送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地址:星湖路北二里1号,邮政编码:530022,联系人:黄世同。联系电话:0771-5861766。
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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