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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司法部印发了《关于通报表扬“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在“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中履职尽责、实绩显著的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激励全国公证行业汲取榜样力量,凝聚全系统锐意进取、担当实干的奋进合力。其中,广西6个集体、12名个人获“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表现突出集体、表现突出个人荣誉称号。

“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
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公证和仲裁管理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证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证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公证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公证处
莫加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四级调研员
曾 娴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公证处主任
陈秋宏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东博公证处公证员
陈炜頔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桂林公证处副主任
黄子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公证处负责人
蒋 婷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北部湾公证处公证员
梁文阑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公证处副主任
农馥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公证处副主任
沈 洋 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市公证处主任
谭若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公证处主任
韦 顺 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公证处主任
谢灵畅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公证处主任

《决定》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机构、公证员要以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不断增强公证从业人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性主动性,以高质量服务彰显公证制度价值优势,为建设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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