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6个集体、9名个人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个集体、29名个人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职能,进一步提升司法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区已建成1.7万多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已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涌现出一批弘扬法治、维护正义的法律工作者。
“群众的事,都是大事。”柳州市公证处党支部书记张敏获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多年来,她积极换位思考,对接待的每一位当事人和出具的每一本公证书负责,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设计公证方案。
做好公共法律服务既要有为民初心,也需要有敬业精神和过硬专业水平。
“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获得者、桂平市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股股长马丽华,不断拓展村(社区)服务领域,让更多群众学习领悟法律的重要性。她引导组织桂平市437个村驻村法律顾问,通过镇或几个村联合集中培训或分散培训的方式,开展对村法律明白人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向群众广泛普及法律援助受理范围、经济困难标准、申请渠道等知识,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引导组织律师参与开展送法到广场、进企业、进军营、进社区等活动;参与组织协调律师事务所律师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增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今年4月,梧州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成立。这是梧州市第一支社会化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队。该志愿服务团队包含高校教师、心理咨询师、律师等,在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组织下,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翻译、心理疏导等相关服务。
近年来,梧州积极探索法律援助新模式,在广西首创“法律援助调解+线上司法确认”模式,在法援窗口签订的调解协议若不履行直接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赋予法援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全面推广异地协作和“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爱心接待室+家庭矛盾调解”等多种维权服务模式,建立广西首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社会保护”机制,推动搭建司法、社区、学校全覆盖的未成年人帮扶网络,形成合力对困境未成年人实现全过程帮扶……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获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为把法律知识和维权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广西司法行政部门坚持开展普法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收集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质效。
广西依托覆盖自治区、市、县、乡、村的五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广西法律服务网和桂法通App等平台,打造出“线上30秒 线下半小时”响应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目前全区已建成1.7万多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累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90.2万人次,年咨询量从2019年9.8万人次激增到目前的32万人次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网络平台累计访问62.48万人次,提供智能咨询3.91万人次……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的便捷化、零距离,积极回应民生诉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高品质的法律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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