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岑溪市司法局南渡司法所所长莫耀松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莫耀松同志自2008年开始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南渡司法所工作十余载,他扎根基层,情系群众,用心用情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尽职尽责抓好特殊人群管控,务实创新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用真情实意化解民怨、消除民忧、解决民难。10余载里,他本人及南渡司法所先后9次获得自治区、梧州市、岑溪市的表彰。
政治领航凝心聚魄
他强化政治领航,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利用好集中学,加强自学,用好“学习强国”、“八桂先锋”等学习平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以指导实践。他用好“党建+”模式,把普法、调解、社矫等工作纳入党建中去,增强党建引领。他迎难而上,以“老黄牛”之劲,一步一脚印克服司法所人员力量不足、办公条件有限等难题,南渡司法所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五好司法所”,先后被梧州市司法局、岑溪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司法所。他善作善成,以“领头雁”之姿,用心用情推进普法、调解、社矫等业务。他先后被梧州市委评为2013-2015年和2016-2018年“优秀共产党员”。
他的业务培训课,总是内容满满,突出重点,让听众受益匪浅;他的调解总是苦口婆心,团结协作,努力化解纷争;在传帮带中,他总是毫无保留,倾囊相授,亦师亦友。因此,同事平时都亲切地称呼他“莫师”。
方法创新排忧解难
他以抓调解网络、业务培训、“四员”(人民调解员、警务助理员、治安特派员、法律顾问员)联动、调解机制融合、调解平台建设“五项措施”,创新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他奏响学法律、听其诉、调心态、找平衡、以案说法“调解五部曲”,让道路交通、婚姻家庭、讨薪维权等各类矛盾纠纷实现“一件事内循环”,助力岑溪市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三二一”工作机制发挥效能,为打造岑溪特色“枫桥经验”添砖加瓦。此外,他注重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壮大基层调解力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消灭在萌芽状态,筑牢基层平安和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当好矛盾纠纷调处的“灭火员”和民情融通的“架桥员”。
情法兼润扶心铸魂
他对特殊人群帮助他们实现思想、行为、心理、认识的彻底转化,自我净化,端正心态,树立新的道德品质和守法意识。对社区矫正对象,他以身份意识、分级管理为抓手,用好信息化核查平台、微信等,确保在管社矫对象“不离线”,以法治教育筑牢其法治意识,引导其珍惜无形围墙内的“自由”生活,为其顺利回归社会的“照亮道路”。对刑满释放人员,他以“帮一把、扶一把”之心,做好家属思想沟通、为“三无”刑释人员东奔西忙解决难题,做好走访、普法德育引导,温情帮扶,让其感受到回家的温暖,更好更快融入社会。
氛围营造润物“有”声
他注重法治阵地的打造,与广视文化工作站共建普法图书角;在司法所旁边建立普法宣传专栏,各村(社区)建立普法宣传展板。以学校晚会、政府举办的文艺晚会、村(社区)义演的牛娘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为载体,结合时段普法内容,编写普法剧目,广泛传播法治文化。同时,以公共法律服务、“法律六进”活动为抓手,开展法律咨询、调解、以案释法的普法服务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观念,不断营造良好的法治建设氛围。
莫耀松同志始终践行新时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争当示范、争做表率、走在前列”的时代要求,为大家树立了干事创业、廉洁自律、作风过硬的标杆。同时他还是岑溪司法行政工作的“育苗”传帮带,总是不遗余力得将自身所学教给身边同事,受到了干部领导和当地群众的广泛赞誉,是大家争相学习的先进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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